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支持 > 申请须知 > 商标 > 正文

商标

如何注国内册商标

发布日期:2020-04-28

  一、简要说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品、服务商标的主体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制企业等)以及符合《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商标查询(非必经程序)  
  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时间。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同样长的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商标查询,通过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以提高注册成功率。
  三、提供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书式下载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书式下载
  3、商标图样10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如果指定颜色,则需提供彩色图样10张,并附黑白墨稿2张。   
  4、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或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2份:
  ◆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申请人与营业执照负责人一致,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必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对应; 
  ◆ 申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 申请人为社团、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该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请在备齐上述书件、并按书式要求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所。 如有未明事宜,请致电:0571-85156235

0571-85160628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0712号